0731-82925495
购物须知
 
  为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广场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购物须知,由买卖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广场售出的所有商品如发生质量问题,按照国家统一 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商品,参照企业标准处理;所有商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三包”服务。
  二、消费者必须到广场收银台支付购物款,否则,视为非本广场销售行为。
  三、广场收银台收款后,必须在统一购物凭证上加盖“安居乐统一 收银章” ,消费者凭据加盖“安居乐统一收银章"的购物凭证办理商品退、换货以及消费投诉等售后事宣,否则广场不予受理。消费者有权要求安居乐收银员对统一收银的购物凭证加盖“安居乐统收银章"
  四、关于定制商品
  1、定制商品是指消费者介入产品的生产过程,从而获得个人属性强烈的产品或与其个人需求匹配的产品和服务。
  2、定制商品非质量问题不能退换货。
  3、定制商品安装完后必须由消费者进行签字验收。
  4、定制商品交纳定金不得超过总货款的20%。
  5、定制商品须分阶段付款,消费者按照双方约定的比例付款,在下单制作前须付清不低于90%的货款,送货安装前付清余款,但消费者可保留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待安装验收合格后当日支付给经营者。
  6、定制商品末下单制作前消费者要求退单的,开具凭证超过30天的已交定金不退,30天之内的按实扣除已产生的测量、设计等费用。
  7、 经营者延期提供货物的,自双方书面约定的供货之日起按消费者已付货款的2%o/天支付补偿金给消费者。
  五、关于安装:建议消费者采用由经营者包安装的方式。所有需安装铺贴的商品必须严格按照产品操作规程,如发现质量问题请立即停止安装施工,速与经营者联系,避免损失扩大和引起纠纷。
  六、关于色差:因产品批次、工艺不同及光照和摆样时间等原因,店内样品与实际商品可能存在-定的色差,色差不属于商品质量问题。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同一-批次商品。
  七、关于商品检测:买卖双方对商品质量有争议经广场协商无法解决时,必须由国家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商品质量鉴定,异议方先垫付所有检测鉴定费用,待鉴定结果出来后,检测鉴定费用由责任方全部承担。
  八、关于退单:
  双方协议退单时,如消费者已参加商场或店面的促销活动,如抽奖、返现、买赠等,退单时须将上述奖品、奖金、礼品、赠品等- -并退还。
  九、消费者投诉程序
  1、 首先消费者直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不成,向广场客户服务部投诉;
  3、客户服务部协商不成,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部门申请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为使您顺利完成本次购物,请您在本购物凭证上预留有效联系方式。同时,该预留行为视为您同意接受广场就有关重大庆典或销售活动向您发送提示信息。
  安居乐售后服务电话: 0731-82848788